車險見費出單 延至7月上路
【文/穆震宇,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2013.4.30】車險見費出單上路期程確定延後, 由於產險公會訂定的自律規範尚未獲得保險局核准, 加上部分運輸公會及車商反映作業困難, 產險公會理監事會議上週決議, 原訂5月1日上路的車險見費出單制度,延至7月1日實施。
為了遏止保費遭業務員挪用的亂象, 產險公會前年就開始拋出見費出單(先收保費,再出保單)的議題, 並於今年2月正式宣布車險見費出單將在5月1日率先上路, 住宅火險、意外險、健康險等保單也將逐步適用。
至於車險見費出單臨時喊卡的原因,產險公會理事長戴英祥表示, 一方面是強制險臨時納入見費出單制度, 以至於公會修訂的自律規範來不及送保險局審查, 另一方面則是因為部分運輸業者及車商反映財務及會計作業困難, 保險局希望產險業在新制度上路前能夠盡量做好溝通。
戴英祥強調,為了減少保險公司的壞帳風險、提升風險管控, 見費出單制度勢在必行。此外, 保險法也有明確規定保險費應於契約生效前交付給保險人, 因此公會將利用二個月的緩衝期加強與運輸公會及車商溝通, 對於企業或汽車租賃業者的大額車險保費, 也將考慮採取例外處理的做法。
新聞‧心文
什麼是見費出單?簡單的說,就是保險費先收,才會出保險單。
以往汽車保險都是保戶先拿到保單,同時也拿到一張繳費單。拿到保單的時候,也就代表保險公司願意承接這項業務了。因此,有時保單先拿到,未繳錢之前出事,有些保險公司允許保戶將欠的保費繳清,就會負責理賠了。前提是不能太誇張,例如,拿到繳費單後,一直拖延,就太說不過去了。
而今,產險公會為了避免有些保險輔助人(代理人、經紀人)公司收了錢,卻遲遲不將錢繳交至產險公司,會造成產險公司在現金流與營運上的困難,而推出了“見費出單”。
美其名是為了解決保費業務員或輔助人公司挪用的亂象,事實上,卻造成了許多的問題。例如:沒收到保費,所以強制險一直無法生效或加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原本就是為了保障車禍受害者或可能的受害者,但因見費出單的實施反而使更多駕駛人有保險到期未及時加保的問題,這也間接的造成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的負擔。
再者,因見費出單的實施,若未及時於保險到期日前加保的投保義務人,還有可能面臨處罰。機車從$1,500到$3,000元。汽車從$3,000到$15,000元。而未投保而肇事的處罰最高$30,000。
提醒您,法律規定等一直在改變,不會因為您的不知道、不清楚而免除其罰。賺錢不易,能提早加保就提早加保吧!
Hi Ken~~ 我和傑夫跟你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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