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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6日 星期六

批註除外,你知道你簽的是什麼嗎?

最近遇到一個Case,客戶在投保前二週因為跌倒造成右手扭傷,在投保時,我請客戶誠實告知,也提供診斷書及問卷。
客戶因為不了解保險的運作,問我這次的可不可以申請理賠。我告訴他,依照保險法第127條『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因此,這次的受傷是不會理賠的,客戶也能接受。

沒多久保險公司電話通知我,右手扭傷的部分要被批註除外(註1)。
我告知該公司窗口,依照保險法第127條,這次的受傷本來就是不理賠的,所以有沒有批註除外都沒影響。
直到我看到承保條件變更同意書,我整個人都傻了…
原承保條件變更同意書

在我看來,這張批註書的意思是我客戶的右手的扭傷和拉傷這輩子都被除外了。

所以,我立馬打電話去給保險公司窗口,問他們這張的意思是要終身除外,還是本次的右手扭傷拉傷除外。
保險公司的窗口詢問完他們的核保後,告訴我只有這次除外,所以,我請他們的核保修改內容,多加上"本次"兩個字。
由於公司作業上有些小疏失,我是9/5(星期五早上)才知道有這張批註書的存在,而9/8(星期一)就要出國的我,只剩下不到八小時可以修改這張批註書。
於是,我就展開奪命連環Call。
一整天下來,一共Call了約十通的電話,該公司核保就算在坐位上,還是不回我電話,讓本人感覺到該核保的態度真的不是很優。但這是有原因的(註2)。

後來保險公司的窗口被我打電話問到煩了,竟然問我為什麼不讓客戶先簽回來,兩年之後申請取消批註就可以了。我告訴他,如果批註簽了,兩年之後無法取消,你負責嗎?現在的核保人員不是將來的理賠人員。如果現在不能修改批註,我就請客戶撤銷契約,反正不是一定非貴公司的商品不可。

保險最主要是看契約,當你批註簽了,也就是承認了這個變更,你覺得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會管你當初和業務人員或保險公司的窗口說了什麼嗎?

經過七小時的爭取,在他們下班前,最後終於改成我要的批註了。
修改後批註

這篇文章的重點在於,您在簽業務人員給您的任何文件前,他有沒有跟您說清楚您簽了哪些文件?會影響到您的哪些權利和利益?他有沒有跟您討論適當的做法及因應的方法?

如果以上的問題有任何一項沒有,請您要求您的業務為您解釋清楚。因為保險買的是契約,而最有保障的方法就是白紙黑字寫下來,而不是用口頭承諾。畢竟,用到保險時,可能已經過十幾二十年,人事全非,唯一的保障就是當初買的那些內容。


心得:本來依保險法第127條來說,客戶在投保前的任何生病受傷都不會理賠,這是法律規定的。但是,不論我怎麼和保險公司的人講,他們都聽不懂,只好讓他們批註除外。事實上,這個批註書有寫和沒寫的效果是一樣的!
保險公司核保人員的素質真的要加強了。


註1:批註除外:原來是在保障的範圍,保險公司和我們約定,將那個狀況列為不保的項目。
例如:原先客戶的保障應該是訂約30天後的生病受傷都在理賠的範圍,但是因為保險公司下的批註將客戶的右手扭傷拉傷除外,所以,往後只要是右手的扭傷拉傷除外都不會理賠。


註2:保險公司的核保不接業務人員電話是有原因的。以往有很多的業務人員不講理,打電話過去就像是要跟人吵架,核保一整天接電話接到手軟,解釋到嘴酸。遇到新來的核保,如果心理素質不夠強壯,很快就從保險公司辭退了。
目前本人所知道,有一家保險公司的核保曾經跟我說過,他的工作時間是從下午六點才開始,早上都在接業務人員的電話。常常工作到半夜才回家,假日也在公司加班。聽到這樣的話,我都覺得心酸了…
人家也是領薪水糊口飯吃,因為有些不講理的業務,一通電話,他可能就要解釋半個小時,能做分內的工作的時間真的很有限。